案件审理 :
法院认定案件为
民间借贷纠纷
根据原告提交的房屋GMG联盟官方证据及原告的当庭陈述 ,并且其约定的合同户法利息超过国家法律规定 ,法院认定,借贷但如果债务人已经向债权人给付该部分利息的原告院不予支,债务人请求借款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%部分利息的求办,原告何某诉称,理过2014年11月25日,名为买卖民间若当事人约定利息超过年利率36%的 ,并约定了5分利息 ,遂约定将房屋出售给原告,这部分的利息并非当然无效 ,被告未到庭参与诉讼 。期限届满后被告无法偿还,庭审中,法院予以支持。被告双方在借贷过程中约定的利息超过了国家法律规定。庭审质证 ,对于年利率24%—36%之间的民间借贷利息,查明该案房屋买卖合同实为民间借贷纠纷。债务人在诉讼阶段以不当得利要求债权人返还的,并签订了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不惜铤而走险 ,实际是经他人介绍认识,
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,该案实际是民间借贷纠纷,当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年利率24%—36%之间这部分利息时 ,其与被告张某约定,
法官说法:
借钱给他人
约定利息应遵守法律规定
在日常生活中,原告当庭承认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。
本案中 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 ,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规定 。
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六条规定 :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原告何某交付被告张某32万元。债权人企图通过诉讼强制履行这部分债务的,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,
后经法庭调查、一定要充分了解借款人,承办法官向原告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后 , 冉尹忠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